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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災資訊宣導網 / 防災宣導 / 107年防災宣導資料 / 清明節掃墓山林防火須知

 

一、依據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07312日北市教安字第10731988500號函辦理。

二、清明節掃墓山林防火須知 

()掃墓焚燒紙箔,應注意不要引燃山草,餘燼請確實用水澆熄。

()在墓地不要燃放爆竹,以免火花飛散引起火災。

()掃墓祭祖紙箔及雜草,請攜至山下焚化爐處理,避免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規定。

()上山掃墓所割下雜草及廢棄物,請使用專用垃圾袋處理。

()掃墓、郊遊或在山林工作,切勿亂丟菸蒂,以防引起山火。

()如用火不慎或燃燒雜草而引起山林火災,將依法嚴辦。

()發現山林火警,請速撥「119」電話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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