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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活動實施辦法 / 畢聯會實施辦法

(責任編輯:學生活動組)

一、宗旨:畢聯會以處理畢業生共同的事務,擔任畢業生與學校溝通及爭取權力之橋樑,並得接受學校委託辦理其他相關活動為宗旨。

 ()資格:

  2、凡育成高中之學生,並對服務畢業班事務有熱忱者,得加入為會員,但不具代表身分。

  1、畢聯會會員應協助相關活動內容,配合繳交相關必須資料或作品。

三、畢聯會組織:

  1、本校三年級應屆畢業班,每班推派代表1名,參與並辦理相關事務。

  3、學校得依實際情形任用或免職其畢聯會代表資格或職務。

  1、由各班畢聯會代表擔任組長,並各班另選3人擔任組員。

  3、畢業紀念冊編輯小組協助畢業紀念冊之編輯、出版等相關事宜。

  1、會長:由畢聯會代表互選一人擔任。

四、畢聯會幹部職責:

 ()副會長:必要時代理會長職務,協助會長督促各組長執行工作。

 ()活動組長:規劃活動相關內容並執行等工作。

 ()公關組長:負責對內對外聯絡相關事宜等工作。

五、畢聯會經費來源及運用:

 ()經費運用:畢聯會費用使用於畢業典禮相關活動上。

 ()本會各項之辦理細則或未盡事宜之處另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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