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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中心簡介 / 健康中心使用規則(內頁展開)

臺北市立育成高中健康中心使用規則

 

*健康中心開放時間 08:001700

【中午12401255為午休時間,除非有緊急事故,請勿至健康中心遊蕩】

請同學利用下課時間到健康中心,上課中除非有特殊緊急事故或意外傷害,

  否則不接受處理,也不給予就診證明。

健康中心提供各種醫療保健知識,如果任何需要請至健康中心咨詢。

*【發燒不上學、迅速就醫;咳嗽請戴口罩】,已內化成為學校之衛生規範。 

 

一、傷病處理:

1. 進入健康中心時請守秩序、保持安靜,沒事請勿逗留健康中心。

2. 傷病學生於傷病掛號系統登記*班級、姓名及進入時間*,護士阿姨會依先後次序處理,

   不給口服藥 ;但症狀嚴重者不在此限!任意逗留或藉故逃課,以曠課登記。

3. 學生發生重大傷病時,依緊急傷病處理辦法,應會集相關人員協助處理。

4. 學生未經許可,不得留置陪伴傷病學生。

 

二、休息觀察:

    經健康中心判斷須暫停課程在健康中心休息者,於休息完後,健康中心會開予*臥床病假單*

    由傷病學生自行請病假休息以二小時為限,若情況未改善則連絡家長外出就醫。

    ps:臥床未請假者一律曠課。   

 

三、外出就醫:

1. 經健康中心判斷需外出就醫時,先填寫【病假外出單】、聯絡家長並取得家長同意後, 

   由 1.學校護理人員  2. 導師(或代導師)簽章准假, 才可持單交警衛室存查後離校,

   之後再做補假手續。

2. 如果是已預約好的複診,請事先取得家長證明、或家長事先告知導師,持外出單請假,

   完成請外出手續,即可外出就醫。

 

四、物品管理:

1. 健康中心之物品借用(熱水袋、冰枕、柺杖或輪椅),應填物品借用本於約定期限內歸還

   (未時間內歸還者,下次一律不借用),未經辦理借用手續不得攜帶外出。

2. 健康中心物品,應妥為愛護,不得擅自取用,若有損壞照價賠償,醫藥器材(含紙杯、衛

   生紙和棉花棒)係供師生傷病治療不得作為私用,如果個人需要者,請自行購買

 

五、其他事項:

1.吹風機使用在特殊情形,借用在上完游泳課後吹頭髮及吹鞋子及襪子,不便之處儘請原諒。

2.學生團體平安保險由健康中心承辦業務,如有任何疑問請洽健康中心。

3.個人緊急事件聯絡資料及特殊疾病有異動者,請告訴護士阿姨,以免有緊急事件聯絡時,無法連

  絡上家長。

 

                          請大家共同遵守!!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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