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年
2.學測簡章發放:10/18。
4.學測報名費繳費:11/1。
102年
報名費:
1.開放查看試場:1月26日下午2點至4點
修訂第7條第3項之規定:考生於考試開始鈴響前,不得書寫、畫記、翻閱試題本或作答,違者扣減其該 科成績二級分;經制止仍再犯者,該科以零分計算。
准考證:萬一准考證未帶或遺失時,可先持身分證件並經監考老師確認後入場應試。考生可於考試開始60分鐘後提早出場辦理補發或請家人朋友將准考證送至考場。考試當日,請另備可申請補發之證件乙份隨身攜帶,並與准考證分開置放,以防萬一。
手錶:要把鬧鈴功能關閉,否則在考試開始鈴響後,鬧鈴一響即屬違規。
考試時間:考試開始20分鐘後不得入場,考試開始60分鐘內不得出場。在考試結束鈴響前,想要提早繳卷離場時,請先舉手或確認考試開始已逾60分鐘。考試結束鈴聲響畢,就應立即放下雙手,雙手離開桌面,不可以繼續作答。擦拭答案卷卡或加黑、增補標點文字等,均屬違規行為。
詳細規定請參照大考中心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