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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專業發展評鑑 / 101學年度教師專業發展評鑑計畫

臺北市立育成高級中學101學年度辦理教師專業發展評鑑計畫

民國100年2月14日99學年度第2學期期初校務會議通過提案申請

民國100年3月14日教師專業發展評鑑推動小組通過

民國100年3月18日核定公布實施

民國101年3月27日100學年度第2學期課程發展委員會通過提案申請

壹、緣起

    本校為配合高中新課程綱要實施,藉由教師同儕相互觀摩,透過專業對話,以增進教師專業成長,改進教學效能,全面提升本校教師教學品質。

貳、依據:教育部補助辦理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實施要點。

參、目的:

一、協助教師專業成長,增進教師專業素養,以提升教學品質,增進學生學習成果。

二、透過診斷、輔導方式,提供教師自我省思教學的機會。

三、發展具校本特色的教學評鑑模式及其規準,以促進教學專業發展與提昇實施成效。

四、激發教師主動省思與探究之精神,形塑學習型組織,促進教師專業成長。

五、強化同儕合作關係,落實同儕教學輔導,達成創新教學與精緻教育之理想。

肆、參與計畫類別:第三次申辦逐年期組。

伍、實施時間:自101年8月1日起至102年7月31日止

陸、評鑑層面:

一、依據教育部辦理計畫,以「課程設計與教學」、「班級經營與輔導」、「研究發展與進修」、「敬業精神及態度」等四個向度為辦理層面。

二、評鑑規準以「教師專業」為核心、「層面-指標-參考檢核重點」為架構;相關指標、參考檢核重點由本校各科教學研究會討論後,由教師專業發展評鑑推動小組通過實施,參與本計畫之所有成員在觀察前會談得選擇全部或部分指標採用。

柒、實施策略:

 

 

 

 

 

第一年加入老師

(初次參與教師)

繼續參與老師

實施層面

1.課程設計與教學

 

1.課程設計與教學

2.班級經營與輔導

實施內容

1.教學觀察

 

1.教學觀察

2.教學檔案評量

3.專業成長規畫

評鑑方式

1.教師自評

2.定期評鑑:

  教學觀察

3. 教學相長:

  同儕聽課

1.教師自評

2.定期評鑑:(兩者擇一)

   (1)教學觀察

(2)檔案評量

3. 教學相長:

  同儕聽課

參與人員

1.定期評鑑:

  全體參與教師

2.教師自評、教學相長:

  全體教師

1.定期評鑑:

  全體參與教師

2.教師自評、教學相長:

  全體教師

3.個別化專業成長:

  全體參與教師

備註

定期評鑑每學年1次

1.定期評鑑每學年1次

2.鼓勵各參與老師成立相關教學專業社群

3.評鑑結果將作為本校推動小組推薦參加相關人才培訓及專業成長課程之參考依據

 

捌、實施期程:

         一、實施規劃:

期程

實施項目

實施內容(請條列)

101年

7月

規劃不同成長主題之教師專業社群

1、建立參與教師及推動小組成員聯繫資訊。

2、規劃不同成長主題之教師專業社群並邀聘各社群領頭羊。

8月

規劃不同成長主題之教師專業社群

1、建立參與教師及推動小組聯繫資訊。

2、規劃不同成長主題之教師專業社群並邀聘各社群領頭羊。

9月

教師專業發展評鑑推動小組第1次會議

1、召開本學期第1次校內推動小組及參與教師會議

2、會議確認計畫期程及組內分工

3、說明教師專業成長社群主題及運作模式

10月

教師專業發展評鑑推動小組第2次會議(修訂校內規準)

1、參與教師根據98、99及100學年度參加老師建議,針對校內規準進行微調

2、著手進行教學檔案規準修訂,搭配各科教學研究會進行之

3、陸續展開不同成長主題之教師專業社群

11月

教師自我評鑑-教室觀察

1、搭配校內各科教學研究會運作,進行各科教師自我評鑑作業。

12月

教師自我評鑑-自評作業

1、搭配校內各科教學研究會運作,進行各科教師自我評鑑作業。

102年

1月

學期成果彙整

1、總結本學期各項工作,進行成果彙整工作並辦理核銷結案工作

2、搭配重要會議,邀請各社群領頭羊進行專業分享。

3、教師專業發展評鑑推動小組第1學期期末會議。

2月

教師專業發展評鑑推動小組第1次會議

1、配合期初校務會議進行102年教師專業發展評件申辦作業之討論。

2、召開本學期第1次校內推動小組及參與教師會議。

3、確認本學期各項重要事項運作內容及受評教師與評鑑人員進行分組。

4、準備教師專業社群申請相關事宜。

3月

教師專業發展評鑑推動小組第2次會議

1、進階人員及教學輔導教師人員推薦作業。

2、102年申辦作業所需文件準備。

3、召集各科召集人及專家學者發展102年教師專業發展評鑑計畫內容。

4月

教師自我評鑑-教室觀察

1、搭配校內各科教學研究會運作,進行各科教師自我評鑑作業。

5月

教師自我評鑑-自評作業

1、搭配校內各科教學研究會運作,進行各科教師自我評鑑作業。

2、各分組提交他評結果,送推動小組審查評鑑文件。

6月

學期成果彙整

1、總結本學期各項工作,進行成果彙整工作並辦理核銷結案工作。

2、搭配重要會議,邀請各社群或參與教師個人進行專業分享。

3、教師專業發展評鑑推動小組第1學期期末會議。

4、根據他評結果、受評教師回饋、評鑑人員觀察建議、校內其他老師建議,撰寫綜合報告,提供校內參加教師、推動小組、教育部參考。

 

 

二、實施期程甘梯圖

實施日期

實施內容

7月

8月

9 月

10月

11月

12月

1月

2月

3月

4月

5月

6月

7月

101

規劃不同成長主題之教師專業社群

 

 

 

 

 

 

 

 

 

 

 

 

 

教師專業發展評鑑推動小組第1次會議

 

 

 

 

 

 

 

 

 

 

 

 

 

教師專業發展評鑑推動小組第2次會議(修訂校內規準)

 

 

 

 

 

 

 

 

 

 

 

 

 

教師自我評鑑-教室觀察

 

 

 

 

 

 

 

 

 

 

 

 

 

教師自我評鑑-自評作業

 

 

 

 

 

 

 

 

 

 

 

 

 

學期成果彙整

 

 

 

 

 

 

 

 

 

 

 

 

 

期初校務會議進行102年教師專業發展評件申辦作業

 

 

 

 

 

 

 

 

 

 

 

 

 

教師專業發展評鑑推動小組第1次會議

 

 

 

 

 

 

 

 

 

 

 

 

 

教師專業發展評鑑推動小組第2次會議

 

 

 

 

 

 

 

 

 

 

 

 

 

教師自我評鑑-教室觀察

 

 

 

 

 

 

 

 

 

 

 

 

 

教師自我評鑑-自評作業

 

 

 

 

 

 

 

 

 

 

 

 

 

學期成果彙整

 

 

 

 

 

 

 

 

 

 

 

 

 

 

 

玖、推動組織

一、本校設教師專業發展評鑑推動小組(以下簡稱評鑑推動小組),負責推動本校教師專業評鑑,並因應教育時勢與本校需要,研發與調整評鑑面向。

二、評鑑推動小組置委員九人,置召集人一人,由校長擔任;置總幹事一人,由教務主任擔任;置執行秘書一人,由業務承辦組長擔任。其餘委員產生方式如下:

(一)教師會代表五人:除其中一人由教師會推派代表擔任外,餘四人由校務會議推選之。推選代表不得與教師會推派代表為同一人。前開人員以參加計畫之教師為優先遴選對象

(二)家長會代表一人:由學生家長會推派一人擔任。

三、評鑑推動小組執掌如下:

(一)擬定本校教師專業發展評鑑計畫。

(二)訂定本校教師自我評鑑檢核表。

(三)推動本校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工作。

(四)參加教育部及本市教育局辦理之相關宣導及研習活動。

(五)辦理本校相關宣導和訓練活動。

(六)薦派教師參加教師專業評鑑訓練研習。

(七)安排評鑑人員進行定期或不定期評鑑工作,提供教師專業發展建議。

(八)針對本校參與評鑑之過程與成果,進行分析診斷;提供本校未來堆動策略之參考。

拾、評鑑方式:

本校評鑑方式採教師自我評鑑、教師同儕評鑑二種方式,評鑑方式如下:

一、教師自我評鑑:

(一)採用「教師自我觀察」方式,由全校教師(含代理、長期代課,不含兼課與短期代課教師)於每學年第一學期末進行。

(二)由教師本身針對自我「課程設計與教學」、「班級經營與輔導」、「研究發展與進修」、「敬業精神及態度」四個自評面向,填寫自我觀察檢核表,並逐項檢核,以瞭解省察自我教學之工作表現。

(三)填寫完畢後,將自評表送回教務處,並可尋求相關支援。

二、教師同儕評鑑:

由自願教師參加,可選擇「課程設計與教學」或「班級經營與輔導」或「研究發展與進修」為評鑑面向。

(一)受評教師:每學年接受校內他評一次;第一年參加者,應接受規準評鑑;第二年繼續參加者,可選擇規準評鑑、語言流動、軼事記錄、檔案評量等多元評鑑方式。

(二)評鑑人員:

1.三年以上之合格教師,且完成初階培訓者。

2.願意參與學校及相關單位辦理之各項專業研習。

(三)教學輔導教師:對於初任教學二年內教師、自願接受輔導之教師或經評鑑認定未達規準之教師,推動小組得安排教育部認證之教學輔導教師予以協助。

(四)另鼓勵全校教師同儕秉持「教學相長」精神,邀請其他教師蒞班聽課,提供回饋意見;並定期共同研討與交流,推動校園聽課風氣。

拾壹、追蹤與輔導

有關教師自評及互評結果之應用,將作為本校教師專業成長之參考,以提昇本校教學品質;應用範圍如下:

一、依據實施成果,修正評鑑計畫方向,作為下年度計畫實行之參考。

二、對個別教師成長需求,提供領域內或跨領域相關協助,並由評鑑推動小組與領域內教師提供專業成長協助;對於整體教師成長需求,提供校內外相關研習進修機會或邀請專家學者蒞校指導與協助。

三、將全校參與教師評鑑之過程與回饋成果予以分析及討論,並對參加之教師專業表現予以肯定與回饋,針對學生較不精熟的單元,則做教案及教學觀摩分享,並視學校經費給予適度獎勵與經費支援。

拾貳、評鑑成果之保密

一、各教師受評之回饋意見,以書面密封方式提供受評教師,未經當事人許可,不對外公開。

二、於教學研究會討論時,除教學觀摩部分外,分享時應先徵得受評教師同意。

三、教師繳交之自評表、互評表等資料,由教務處實驗研究組保管。未經受評教師同意,不得對外公開或以其他形式透露於第三者。本項資料保管年限為五年,並於受評教師調校時發還。

四、評鑑推動小組基於評鑑研究需要,得於開會時調閱相關文件,並於會後回收,不得攜出。

五、違反第三款規定者,除依據公務人員考績法、公務員服務法規定作行政處分外,並視情節依刑法規定移送檢察機關偵辦。

拾參、後設評鑑機制

一、針對參與教師專業發展評鑑之過程與成果,進行診斷與分析,供本校改善推動策略之重要參考。

二、實施一學年後,參加教師得提出評鑑規準之檢討修正,並提陳評鑑推動小組做為檢討改善之基準。

三、針對評鑑結果,邀請校外專家學者,針對本年度辦理過程、評鑑方式、教師成長幅度等,進行後設評鑑,以作為本計畫檢討改進之依據。

拾肆、預期成效:  

一、透過教師自我觀察、同儕回饋觀察及和評鑑小組的專業對話,激勵教師永續專業成長、優質教學。

二、建置學校本位評鑑機制,帶動教師積極參與教學改進方案,有效提升學校教育效能。

三、運用評鑑結果,瞭解與調整教師進修資源之供給系統。

拾伍、經費來源:依教育部年度實施計畫之核補項目,由教育部專款補助支應。

拾陸、本計畫經課程發展委員會議通過後陳校長核定公布實施,修正時亦同。

 

※本校100學年度已取得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初階人員名單如下:

編號

取得初階證書教師姓名

初階證書

取得年度

備註

編號

取得初階證書教師姓名

初階證書

取得年度

備註

1

呂嘉泓

98

 

51

黃莉勛

100

 

2

王玉玲

98

 

52

孫瑞良

100

 

3

黃姿陵

98

 

53

吳曉青

100

 

4

王捷慧

98

 

54

許倍瑋

100

 

5

吳鍬佩

98

 

55

林佩蓉

100

 

6

李永貞

98

 

56

張雅茹

100

留職停薪

7

李兆坤

98

 

57

林雨鵷

100

 

8

李健輝

98

 

58

莊世爵

100

 

9

范馨文

98

 

59

江如玲

100

 

10

張洸源

98

 

60

余青霞

100

 

11

張銘分

98

 

61

施秉易

100

 

12

郭碧霞

98

 

62

張原禎

100

 

13

陳怡靜

98

 

63

簡定洋

100

 

14

何曉萍

98

100學年度進入本校

64

闕偉仁

100

 

15

鄭晴文

99

 

65

陳盈潔

100

 

16

林秀鳳

99

 

66

陳肖梅

100

 

17

陳慧真

99

 

67

陳燕婷

100

 

18

莊婉婷

99

 

68

簡維君

100

 

19

廖婉綺

99

石碇、100學年度進入本校

69

陳麗雲

100

 

20

張芳瑜

99

靜修、100學年度進入本校

70

郭碧娟

100

 

21

黃淑惠

99

內湖、100學年度進入本校

71

鄭毓瓊

100

 

22

陳家祥

100

 

72

張芳連

100

 

23

蔡宗憲

100

 

73

李蕙君

100

 

編號

取得初階證書教師姓名

初階證書

取得年度

備註

編號

取得初階證書教師姓名

初階證書

取得年度

備註

24

曹惠雯

100

 

74

賴宇玫

100

 

25

洪國銘

100

 

75

歐陽星華

100

 

26

江家欣

100

 

76

李智成

100

 

27

祝一麗

100

 

77

陳建璋

100

 

28

江粉

100

 

78

洪錦桻

100

 

29

單文惠

100

 

79

沈佩儀

100

 

30

陳囿蓉

100

 

80

黃立惠

100

 

31

謝雁妃

100

 

81

歐世華

100

 

32

謝偉倫

100

 

82

劉麗君

100

 

33

潘馨琳

100

 

83

郭淑美

100

 

34

楊翠娟

100

留職停薪

84

陳宜楓

100

 

35

邱淑惠

100

 

85

湯凱齡

100

 

36

張淑女

100

 

86

曾麗娟

100

 

37

林芸亦

100

 

87

時玫君

100

 

38

陳右融

100

 

88

古月婷

100

 

39

楊雅貴

100

 

89

許漢昇

100

 

40

陳語喬

100

 

90

彭馨嬅

100

 

41

馬占山

100

 

91

洪翠屏

100

 

42

呂冠瑩

100

 

92

陳文如

100

 

43

邱容萱

100

 

93

謝禎源

100

 

44

陳英琪

100

 

94

羅安琍

100

 

45

何曉萍

100

 

95

歐懿慧

100

 

46

周文玲

100

 

96

劉秀束

100

 

47

邱慧娟

100

 

97

黃虹薰

100

 

48

林宜汝

100

 

98

徐逢禪

100

留職停薪

49

陳冠宏

100

 

99

陳靜怡

100

 

50

邱聖象

100

 

100

江秋靜

100

 

 

 

 

 

101

陳依婷

100

代理教師

 

 

 

 

102

倪麗菁

100

新莊、101學年度進入本校

 

 

 

 

103

秦詩怡

100

101學年度進入本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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