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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規劃 / 103學年度入學新生科目及學分表

校普通班畢業學分說明(103學年度入學新生適用)

1.最低總學分為160學分,包含:

(2)選修必須修習40學分成績及格(其中包含「第二外國語文」、「藝術與人文」、「生活、科技與資訊」、「健康與休閒」、「全民國防教育」、「生命教育」、「生涯規劃」、「其他」等8類合計至少須修習8學分成績及格)。

成績考查結果不符合畢業規定者,如果已修畢120個畢業應修學分數,發給修業證明書。

本校開設之必選修課程及學分數,請參見下表:

一、必修課程學分表:

 

類別

 年級

一年級

二年級

三年級

   

 學期  

第一

學期

第二

學期

第一

學期

第二

學期

第一

學期

第二

學期

學分

領域

      

必修

綜合活動

2*

2*

2*

2*

2*

2*

1節班級活動列為教師基本時數

語文

領域

國文

4

4

4

4

4

4

 

英文

4

4

4

4

4

4

 

數學

4

4

4

4

 

 

社會

領域

歷史

2

2

2

2

 

 

地理

2

2

2

2

 

 

公民與社會

2

2

2

2

 

 

自然

領域

基礎物理

2

(2)

1

2.5

1.5

(1)

2.5

1.5

 

 

 

基礎化學

(2)

2

(1)

1.5

1.5

1

1.5

1.5

基礎生物

2

(2)

1.5

0

1

1.5

0

1

基礎地球科學

(2)

2

1.5

0

0

1.5

0

0

藝術

領域

音樂

1

1

(2)

2

 

 

1.共計10學分

2.二年級美術與音樂對開

3.三年級藝術生活與生活科技對開

美術

1

1

2

(2)

 

 

藝術生活

 

 

 

 

(2)

2

生活

領域

家政

2

(2)

 

 

 

 

1.共計10學分

2.三年級生活科技與藝術生活對開

生活科技

(2)

2

 

 

2

(2)

資訊科技

概論

 

 

1

1

 

 

健康與體育

健康與護理

 

 

1

1

 

 

體育

2

2

2

2

2

2

 

全民國防教育

1

1

 

 

 

 

 

必修學分數小計

29

29

28

28

12

12

138

/150

/每週節數小計

/31

/31

/30

/30

/14

/14

1.配合高三學術科目分為第1類、第2類組、第3類組之規劃。

3.0.5學分表示隔週上課課程。

二、後期中等教育共同核心課程48學分

 

領域名稱

科目

學分數

備註

語文領域

國文

8

 

英文

8

 

數學領域

數學

68

 

社會領域

歷史、地理、公民與社會

610

 

自然領域

物理、化學、生物

46

 

藝術領域

音樂、美術、藝術生活

4

任選兩科目共4學分

生活領域

生活科技、家政、生涯規劃、資訊科技概論

4

任選兩科目共4學分

體育領域

體育

4

 

必修學分數總計

48

三、選修課程學分表:

 

 

備註:

2.0.5學分表示隔週上課課程。

3.跑班選修課程僅能選擇一個志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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